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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1日 星期四
 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图    信息登记办理点    (办理信息登记常见问题)
 信息登记资格判断    信息登记号的用途    中心位置及交通
  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的办理流程及其用途
  用人单位在应届毕业生整个录用流程中,信息登记号的办理和用途
通过信息登记
号获得中心提
供的招聘服务
进行招聘    
上海生源
单位产生
招聘需求
办理用人
单位需求
信息登记
签订就业
协议    
办理进沪就业
户籍相关手续
通过其他渠道
进行招聘   
非上海生源
办理进沪就业
居住证相关手续
·备注: 1、红色为“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办理时间;
        2、蓝色为需使用“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的事件。
● 信息登记号的办理:
·用人单位办理信息登记资格判断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
  2.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在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若机构类型为“企业非法人”等,则不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
·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带齐
  下述材料即可直接办理需求信息登记。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
       除外);
  (2)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
       印件;
  (3)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介绍信参考格式
  (4)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表格点击下
       载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如需在上海地区录用应届毕业生,办理信息登
   记手续,所需携带以下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发放信息登记号。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关、社团、事业单位等除外);
   (2)有效期内由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介绍信参考格式
   (4)填写完整的《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表》;表格点击下载
   (5)上月度《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
   (6)申请书(需加盖公章);申请参考格式
· 信息登记办理点:
   1、用人单位若首次办理信息登记,或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办理地点:延安西路900号101室(靠近江苏路西南角)
   2、用人单位非首次办理信息登记,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办理地点:延安西路900号101室或其他各办理点
      查询其他办理点可点击: http://www.firstjob.com.cn/common/newsDetail.jsp?newsId=1192417389047
● 信息登记号的用途:              办理信息登记常见问题汇总(必读)
· 获取中心提供的免费招聘服务:      
  1、网上招聘服务:
   信息登记办理好的一个工作日之后,可自行登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发布招聘信息,收取求职者简历。流程如下:
     (1)登录www.firstjob.com.cn,点击链接进入;    
     (2)选择“用人单位”角色,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本单位9位组织机构代
        码(代码中间“-”无需输入,如有字母需大写),初始密码是当年的信息登
        记号,输入完毕后点击登录;
     (3)登录后进入单位后台,可对左边一列链接进行“企业信息维护”、“发布招聘
        职位”、“应聘简历查询”等操作;
  2、网上搜索符合岗位要求的求职者求职信息:
   用人单位在登录进入后台后,可在 中搜索基本信息经高校就业部门鉴证的学生简历(检索数量有一定限制);
3、参与就业市场:
   用人单位可凭当年信息登记号,参加上海市及各相关高校组织的应届生招聘市场活动。
4、个性化的招聘服务:
   如用人单位对招聘有特殊要求,直接联系市就业指导中心,我们将为您提供个性化发布(LOGO,热点、杂志),代收、筛选简历,面试、测评候选人,校园招
   聘等各项代理招聘服务。
5、获取调研结果及相关资料:
   成功办理信息登记号,申请并获取批准加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的用人单位,可定期获取中心提供的就业信息汇编等各项调研结果,以指
   导用人单位招聘工作。
  “促进会”申请办法及章程:点击进入>>
· 签定就业协议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就业协议是《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在与上海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中,用人单位须填写“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详见下图:
 
·
·
申请办理居住证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毕业生打印报到证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 非上海生源申请办理户籍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上海户籍,需填写《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简称“蓝表”),须填写“用人单位需求信
息登记号”,详见下图:
 
附:中心位置及交通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9:00-17:00
交通:公交71路、127路、925路、76路、96路、138路、44路、62路、01路、地铁2号线到江苏路站,或者网上查询如何抵达延安西路900号(靠近江苏路西南角)
       (相关地图链接)
咨询电话:624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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