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取中心提供的免费招聘服务:
1、网上招聘服务:
信息登记办理好的一个工作日之后,可自行登陆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发布招聘信息,收取求职者简历。流程如下:
(1)登录www.firstjob.com.cn,点击链接进入;
(2)选择“用人单位”角色,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本单位9位组织机构代码(代码中间“-”无需输入,如有字母需大写),初始密码是当年的信息登记号,输入完毕后点击登录;

(3)登录后进入单位后台,可对左边一列链接进行“企业信息维护”、“发布招聘职位”、“应聘简历查询”等操作;
2、网上搜索符合岗位要求的求职者求职信息:
用人单位在登录进入后台后,可在 中搜索基本信息经高校就业部门鉴证的学生简历(检索数量有一定限制);
3、参与就业市场:用人单位可凭当年信息登记号,参加上海市及各相关高校组织的应届生招聘市场活动。
4、个性化的招聘服务:如用人单位对招聘有特殊要求,直接联系市就业指导中心,我们将为您提供个性化发布(LOGO,热点、杂志),代收、筛选简历,面试、测评候选人,校园招聘等各项代理招聘服务。
5、获取调研结果及相关资料:成功办理信息登记号,申请并获取批准加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的用人单位,可定期获取中心提供的就业信息汇编等各项调研结果,以指导用人单位招聘工作。
“促进会”申请办法及章程:点击进入
二、签定就业协议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就业协议是《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在与上海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中,用人单位须填写“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详见下图:

三、非上海生源申请办理户籍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上海户籍,需填写《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简称“蓝表”),须填写“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详见下图:

四、申请办理居住证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五、毕业生打印报到证时用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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