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有关事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7〕105号) 的文件精神,被本市用人单位录用的2008年普通全日制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经本人提出申请,由本市高校所在高校毕业就业工作部门或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出具《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本查询系统主要功能为查询申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