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入身份证号、姓名、户籍编号,点击查询。身份证号、姓名、户籍编号必须匹配,并不能有空格。
刚办理落户中心集体户口的人员,若需要办理户籍证明,须在落户第11个工作日后才能到中心办理户籍证明登记手续。
每次网上最多可申请办理2张户籍证明。
如您已在网上成功申请办理户籍证明,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前来延安西路900号105室领取。如果您在当日17:00之前成功申请,请在申请被受理之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带好《户籍档案受理凭证》领取,如果您在17:00之后成功申请,请于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领取。
如果您办理申请后,两次不前来领取,您将失去网上申办的权限,请务必按需申请并领用。
注:在“户籍编号”栏目中,一般是七位数(根据户籍档案卡上的编号),前两位代表年份,后五位代表顺序号,位数不足需要用“0”补齐,不能出现“-”符号。比如:户籍档案卡上的编号为04-518,那么登记时需要输入04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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